各有关单位:
一、总体目标
以人民群众卫生健康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公共卫生措施与管理策略的创新性、应用性研究,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提高儿童生长发育领域疾病的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研究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
三、资金来源
生长发育专项科研基金
四、项目设置
面向淮海经济区等区域的医疗机构,引导和支持临床创新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围绕儿童生长发育常见疾病、特殊生长发育疾病等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相关的流行病学研究、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鼓励和基础研究单位合作申报。专项经费160万元,设立重点项目2项,资助经费50万/项;一般项目12项,资助经费5万/项。研究周期为3年,即2025-06-30至2028-05-31。立项后先拨付总经费的60%,2026年12月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下拨剩余经费。
1.重点项目
围绕生长发育相关疾病的诊治关键技术研究;药物差异化临床开发策略研究、重要公共卫生防控策略优化以及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重点项目拟立项2个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项,合计100万元。
2.一般项目
(1)围绕生长发育相关疾病的防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医药研发和临床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和应用性研究,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移转化等市场应用前景的技术产品研发。
(2)本类项目亦突出对青年人员科研能力的培育作用,鼓励卫生健康领域优秀青年骨干自由探索,培育青年骨干科研攻关与团队组织能力。
共设立12项,5万元/项,合计60万元
五、优先支持方向
主题1:儿童生长发育常见疾病领域
课题方向:针对儿童生长发育常见疾病,生长激素不同治疗策略对于儿童生长发育、身高及体成分改善等临床疗效及安全性、经济性评估,优先支持新剂型(如周制剂)在临床中的探索与验证。
主题2:特殊生长发育疾病领域
课题方向:针对特殊生长发育疾病,如特发性矮小、青春期发育障碍、性腺发育障碍、遗传性综合征合并生长障碍等,观察真实世界中使用生长激素相关干预方式对儿童身高、骨健康、糖脂代谢代谢的影响,以及新技术、新药物(如生长激素周制剂)的治疗依从性、药物经济学、心理健康与认知功能等临床研究,提高对于新型生长激素应用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全面认知,提升儿童特殊生长发育疾病的诊疗水平。
六、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是在淮海经济区等区域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学士以上(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卫生与健康领域研究课题的经历。每人限牵头申报1项项目,另外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同单位人员联合申报的,各方应签署共同申报协议,并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和经费安排等。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已纳入市级及以上研究计划的各类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期间的人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查处且仍在处罚期的人员。
4.满足《海洋之神8590cn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医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签署意见后,提交《生长发育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至邮箱kxjsc@xzhm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生长发育基金申请书”。
2.申报书及附件:电子申报书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海洋之神8590cn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可邮寄)。
(二)时间及地点
各申报人于2025年 3 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209号海洋之神8590cn行政楼322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权晓杰;联系电话:0516-85748426。
八、相关要求
(一)遵守医学研究伦理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涉及人体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期前需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实验动物的应严格遵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各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到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应符合规定要求,并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https:/www.medicalresearch..org.cn/login)备案。
(二)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原则。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规定,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诚信承诺书。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项目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报市卫健委各类项目,并将对项目所在单位立项数量减项。
(三)严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相关规定,凡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申报项目,须提供相应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备案证明。
(四)落实推荐审核责任制。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各项目申报人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要求,严禁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项目立项资格。
海洋之神8590cn科学技术处
2024-12-02